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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申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

编辑:高振刚来源:科技处

关于我校申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根据通知要求及我省社科工作办工作部署,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相关要求,根据《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目录(2020)》的选题范围,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及《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2、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出版责任单位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择优联合申报。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国外出版机构应来自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未列入指导目录但确属权威出版机构酌情受理,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出版资质的详细文件材料(含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已出版主要学术著作等)。

3、申请人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申请人应保证申报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请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二、申报程序

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申报提交材料《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用计算机填写)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并按照成果形式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学术专著类成果:需另外提供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为书目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学术期刊类成果:需另外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申请书、翻译样章、汇总表电子版刻入光盘一并报送。

联系人:吕昕,联系电话:0477-8591323,电子邮箱:eedsyyjsxykjc@163.com

科技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