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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推出多项政策资助在校学生

编辑:任嘉兴来源:鄂应院学生工作

新学期即将到来,鄂小鹰们也在为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做准备。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别担心,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会帮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资助政策有哪些,一起来了解——

学校资助政策


 1-学校乌兰夫奖学金

2019年开始,乌兰夫基金会在我校设立 “乌兰夫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每年奖励学生20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乌兰夫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用于鼓励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本专科学生。优秀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3%评选,每人每学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7%评选,每人每学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15%评选,每人每学年1000元。一、二、三等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需分别在班级的前5%、15%、30%。

3-学校单项奖学金

学校用于奖励在学习、体育、文艺、科研、精神文明、学生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单项奖学金设科技活动奖、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竞赛优秀奖、学风标兵奖、精神文明奖、学生工作优秀奖。不分等级的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分等级的团体奖一等奖每人10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600元。分等级的个人奖一等奖每人10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600元。

4-学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资助育人”精准资助政策,帮助学生解决突发性、临时性困难,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每生每次最高补助数额不超过5000元。每生每学年获得学校1000元(含)以上补助累计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5-学生勤工助学管理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日常生活支出,学习组织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工资按月发放,每岗位400元\月。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20元。

6-学校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减免学费的适用对象是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具体申请条件包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和公益志愿服务等。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如孤儿、罹患重大疾病的学生、残疾人或烈士子女等,可以申请全额或半额减免学费。

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xszz.edu.cn/)“政策文件—综合政策”栏目下载,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本科生自治区资助政策

1-普通高校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①大学新生: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新生,且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②在读学生:2021年以后年度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21年之前入学的在读学生)。

资助标准: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8000元。

同时具备低保、孤儿等条件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户籍所在旗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

2-自治区奖学金

奖励自治区高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3-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自治区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4-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自治区直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自治区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其学费由自治区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获得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本科学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金额实行补偿代偿;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规定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xszz.edu.cn/)“政策文件—综合政策”栏目下载,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资助政策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

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8-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

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xszz.edu.cn/)“政策文件—综合政策”栏目下载,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