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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平台的通知

编辑:吕昕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系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规范和加强学校科技创新与科研平台的运行管理,建设一批高水平校级科研平台,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技创新与科研平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就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平台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按照“培育一个,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原则,围绕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急需、重大战略、新兴交叉领域,进一步完善学校科技创新与科研平台体系,建设布局一批具有研究基础和良好发展前景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逐步提升学校科技创新与科研平台建设水平和质量。

1.重点实验室的申请范围为:学科专业围绕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重大需求,结合学校应用型办学方向和定位,加强学科建设,强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交叉研究,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

2.工程研究中心的申请范围为:学科专业围绕产业链梳理“卡脖子”问题,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在“生态保护、能源材料、先进制造、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煤化工、航空工程、机械交通、土木工程、医药卫生”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

3.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申请范围为:学科专业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研究方法创新,围绕学校专业,结合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文旅产业、社会治理、思政建设、党的建设、模范自治区建设、法制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建设一批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4.协同创新中心的申请范围为:学科专业围绕“优秀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及区域发展需求”等方向,集聚优秀创新团队和优质资源,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产出原始创新成果,建设一批协同创新中心。

二、申请条件

(一)重点实验室

1.学科专业条件:学科专业及研究领域属国内较高水平,注重在科学前沿进行探索和积累,有较好的学科专业科研开发基础和条件。具备承担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重大科研任务或工程项目,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2.人才团队条件: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有学术带头人和团结协作、管理能力较强的管理人员;有一支学术水平较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科研队伍;有良好的科研基础、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团队成员总数一般不少于8人。吸收本科生参加,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学转化。

3.基础设施条件:近5年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经费支出不少于100万元,具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手段(其中,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4.科研成果条件:近5年依托重点实验室产出的研究成果满足以下6项条件:

(1)主持过市级以上项目;

(2)主持过横向课题;

(3)主持、参与制定标准;

(4)获得专利授权;

(5)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6)发表论文5篇以上;

(7)出版著作1部以上;

(8)实现成果转移转化1项以上;

(9)承办市级以上研讨或学术会议1次以上;

(10)举办科研讲座6次以上;

(11)吸纳学生参与科研30人次以上;

(12)培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5项以上。

5.开放共享条件:近5年科研实验室积极开展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具有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提供开放共享服务满足以下2项条件:

(1)对外开放共享服务不少于1家单位;

(2)对内开放共享服务不少于1个系部、中心;

(3)对学生开放共享服务不少于50人次。

6.管理制度条件:

(1)有健全的规章制度,能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合作交流的条件;

(2)近5年内重点实验室未发生环保、安全等事故,无知识产权、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二)工程研究中心

1.学科专业条件:学科专业及研究领域面向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具有明确的行业背景和良好的企业合作伙伴。所服务的行业属于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优先、重点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在相关领域有工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工作基础、特色和业绩。具有明显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持续创新的能力,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组建方案切实可行。

2.人才团队条件:在该领域有一支结构合理、工程化研究开发与转化素质较高的技术创新队伍,有较强市场意识和转化经验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带头人,有一定的工程化运作管理水平,工程中心固定的管理、实验研发和技术推广人员总数一般不少于10人。吸收本科生参加,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学转化。

3.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并能够为项目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配套保障。现有主要仪器设备值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和成果转化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近5年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经费支出不少于200万元。

4.科研成果条件: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基础,已与多家企业有实质性合作,有科技成果准备转化,近5年依托科研实验室产出的研究成果满足以下6项条件:

(1)主持过市级以上项目;

(2)主持过横向课题;

(3)主持、参与制定标准;

(4)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5)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6)发表论文5篇以上;

(7)出版著作1部以上;

(8)实现成果转移转化1项以上;

(9)承办市级以上研讨或学术会议1次以上;

(10)举办科研讲座6次以上;

(11)吸纳学生参与科研30人次以上;

(12)培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5项以上。

5.开放共享条件:近5年科研实验室积极开展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具有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提供开放共享服务满足以下2项条件:

(1)对外开放共享服务不少于1家单位;

(2)对内开放共享服务不少于1个系部、中心;

(3)对学生开放共享服务不少于50人次。

6.管理制度条件:

(1)有健全的规章制度,能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合作交流的条件;

(2)近5年内重点实验室未发生环保、安全等事故,无知识产权、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三)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1.学科专业条件:研究发展趋势符合区域建设和发展需要,专业方向凝练,资源整合。能够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调发展,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达到自治区较高水平。

2.人才团队条件:在该领域拥有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较高水平的创新团队,团队成员总数一般不少于5人。吸收本科生参加,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学转化,为地方相关领域培训专门人才。

3.基础设施条件:

(1)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用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

(2)近5年基地建设与运行经费支出不少于50万元。

4.科研成果条件:具有良好的“政用产学研”科学研究基础,近5年依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产出的研究成果满足以下5项条件:

(1)主持过市级以上项目;

(2)主持过政府和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研究课题,为部门、企业和地方发展提供规划、建议等方面的决策咨询服务;

(3)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4)发表论文5篇以上;

(5)出版著作1部以上;

(6)承办市级以上研讨或学术会议1次以上;

(7)举办学术讲座6次以上;

(8)吸纳学生参与科研30人次以上;

(9)培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5项以上。

5.管理制度条件:

(1)有健全的规章制度,能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合作交流的条件;

(2)近5年内重点实验室未发生环保、安全等事故,无知识产权、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四)协同创新中心

1.协同创新中心发展应定位准确、目标清晰,研究方向紧扣“优秀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及区域重大发展需求”等方向。

2.拥有省部级以上协同育人或科技创新平台,社会资源充分汇聚,区内外合作有效推进,构建了良好的协同机制和协同氛围,形成了有效协同的创新团队,产出了部分协同创新成果,解决了实际问题,取得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发挥了聚智咨政作用。

3.围绕协同创新任务,实现了优势互补。承担了协同创新任务、开展了实质性产学研协同创新。牵头系部(中心)和协同单位在人才资源、学科专业支撑、科研能力、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具备了实现协同创新目标的基本条件。

4.在关键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协同增效明显、影响力较大,取得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申报要求

(一)同一个科技创新与科研平台负责人不可以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科技创新与科研平台负责人。同一个团队不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科技创新与科研平台申报。

(二)学校已成立或已获批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上述四大类科技创新与科研平台,其中的基础设施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依托系部(中心)要对科技创新与科研平台负责人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科研诚信和师德师风等方面作出鉴定,并提出推荐意见。

(四)各依托系部、中心结合本单位科技创新与科研平台建设情况和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填写申请书等所需提供资料。

(五)科学技术处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专家论证会程序包括负责人总体汇报、现场考察、专家质询和专家组评议形成论证意见等4个步骤,具体论证时间提前一周通知。

(六)专家论证通过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批。

三、申报时间及提交材料

1.申报时间:2023年8月1日——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见附件1)、《工程研究中心申请书》(见附件2)、《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见附件3)和《协同创新中心申请书》(见附件4),一式五份,双面打印,科研平台申报审查表1份;电子版发送到邮箱eyykjc@oit.edu.cn(命名方式:姓名+项目名称)。相关附件在科技处网站通知公告下载。(联系人:吕昕,韩印电话:15924586458,18747701908,0477-8591323,地址:科技处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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