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教学科研
教学科研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正文

转发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关键小材”科研项目指南的通知

编辑:吕昕来源:

        转发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关键小材”科研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单位、相关教师:

现将《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关键小材”科研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8号)转发给大家,请认真组织,积极申报。请计划参与的老师提前联系科技处。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需以单位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项目。鼓励科研院所、院校、企业等联合体形式申报项目,联合申报需签订联合协议(科技处下载中心),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各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经费分配比例等。

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关技术研究经历,为中国大陆公民,限1人。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聘用关系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

3.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开展相关科研工作,要与用户单位做好衔接,涉及多个用户单位的需统筹所有用户需求,用户单位予以积极配合,双方协商一致后需签订项目研制应用协议,协议需覆盖指南发布需求条目的全部研究目标、内容、技术指标、研制周期、成果形式等要求,规定材料应用条件,并约束用户单位应用义务。

4.申报单位根据协议要求开展相关科研工作,研制任务完成后要形成稳定可靠的生产保供能力,积极推动产品在关键材料生产应用中发挥关键作用,项目申报单位需取得用户供货合同或应用证明.供货合同供货量必须达到支撑用户批量生产水平。

5.本批指南需求奖励性后补助经费补助金额按阶梯划分,于指南发布日起一年内完成任务并审查通过的为100万元;两年内完成任务并审查通过的为50万元;超过两年的不予补助。

二、申报流程

1.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围绕指南需求,与用户单位联系,开展研用对接,签订研制应用协议。

2.2023年9月30日17:00前,申报单位在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xjjszh.org.cn)进行用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对拟申请奖励性后补助项目进行项目申报,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予以备案。备案将作为后续奖励性后补助申请通过形式审查的先决条件。

3.2024年3月底前,国防科工局将在备案单位范围内征集"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申请书,并按实施细则中奖励性后补助有关程序开展审查、公示、批复等工作。同时,根据指南申报情况,视情开展后续有关项目申请书征集工作。

三、其他

1.与项目申报相关的材料应为公开级。奖励性后补助申请书通过主管部门上报,请各主管部门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工作。

2.对于在"关键小材"科研项目中表现突出,及时有力支撑关键材料自主保障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将在配套科研计划渠道立项、创新平台建设、青年拔尖人才推荐等方面予以倾斜。

(三)《科研项目审查表》到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签字盖章后与纸质版材料一起交到科技处。

(四)以上材料由各系科研秘书统一送交科技处。

联系人:吕昕,联系电话:0477-8591323,科技处邮箱:eedsyyjsxykjc@163.com,地址:励行楼405室。

科技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