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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高振刚来源:科技处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相关要求及材料见附件链接《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二、认定方式及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认定工作采取召开专家论证会的形式进行。专家论证会程序包括平台负责人总体汇报、现场考察、专家质询和专家组评议形成论证意见等4个步骤(疫情防控期间视实际情况组织其他形式论证),具体论证时间提前一周通知。所在单位、部门需对平台负责人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科研诚信和师德师风等方面做出鉴定,并提出推荐意见。

2.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7日。报送材料包括《论证方案》、《平台负责人鉴定推荐意见《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1)、《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认定申请书》(附件2)、《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附件3)。请将论证方案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电子邮箱eedsyyjsxykjc@163.com

联系人:吕昕,联系电话:0477-8591323,地址:行政楼405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技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