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教学科研
教学科研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编辑:高振刚来源:

各单位、各部门:

国家民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民办发〔2020〕92号)文件,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教师申报。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申报要求、选题参考等内容,详见附件链接《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的要求,本年度继续实施限项申报,我院可报出20项。

五、申报安排及要求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3月5日,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和《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并将《申请表》、《活页》及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eedsyyjsxykjc@163.com,其中《申请表》和《活页》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5份;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联系人:吕昕,联系电话:0477-8591323,地址:行政楼405室。

附件:《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技处

2021年3月3日